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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告】2025年4月份工资发放说明

20254月份工资数据已处理完毕并送交银行,各位教职工可登录财务平台查询个人工资。工资变动事项如下:

一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函件通知,代扣2025年第1季度房租。

二、根据后勤保障部水电中心通知,代扣2025年第1季度水电费。

三、根据人事处函件:

1.补发部分教职工待遇(人劳函〔202543号);

2.2024331日前新入职教职工自本月起薪(人劳函〔20254149号);

3.调整部分教职工工资标准(人劳函〔2025424546号);

4.结算部分教职工相关费用(人劳函〔20254448号);

5.停发部分教职工工资(人劳函〔202547号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