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4月份工资数据已处理完毕并送交银行,各位教职工可登录财务平台查询个人工资。工资变动事项如下:
一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函件通知,代扣2025年第1季度房租。
二、根据后勤保障部水电中心通知,代扣2025年第1季度水电费。
三、根据人事处函件:
1.补发部分教职工待遇(人劳函〔2025〕43号);
2.2024年3月31日前新入职教职工自本月起薪(人劳函〔2025〕41、49号);
3.调整部分教职工工资标准(人劳函〔2025〕42、45、46号);
4.结算部分教职工相关费用(人劳函〔2025〕44、48号);
5.停发部分教职工工资(人劳函〔2025〕47号)。